全院各单位:
根据博管办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度第四季度武汉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博士后生活补贴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科研水平比较突出。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进站满2年(计算时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记载时间为准,即进站备案证明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的科研博士后,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满足申报条件次月聘期尚未结束;个人未来有意向在汉长期工作。
3.博士后所在团队为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并得到所在院系的推荐。高水平创新团队认定标准见附件1。
4. 此前未曾申报过的科研博士后。
二、申报材料(请严格按提供模板及要求填写)
1.《2024年度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原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下载打印,不需盖章)
3.所在科技创新团队基本情况简介材料(按提供模板列出,正反面打印)
4.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复印件,正反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5.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复印在一张纸上)
6.聘期成果统计表(如实填写,不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2024年度在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合作导师及所在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同意后,报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以及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术能力及学术诚信、留汉意愿等情况,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并统一出具推荐报告,报学校博管办。
3.学校审核。博管办进行形式审查,商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学校审核通过后,博管办按月将材料报送至武汉市人才工作局进行审批。
4. 补贴发放。武汉市审批通过后次月起开始发放生活补贴。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及所在团队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团队博士后人员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本次申报人员请于8月30日前将《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给人事办张茜,其他申报材料和证明附件材料请在9月10日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人员失去该季度申报资格,可在下一季度集中申报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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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