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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6-22 点击量:

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制度的实施办法》(校研〔2014〕7号)有关精神,决定启动2014年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遴选条件、程序和推荐名额

(一)课程范围

全校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主要学科基础课程(包括课程群,下同),重点为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

(二)课程责任教授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在师生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具有教授职称(或优秀副教授),了解国内外本课程的教学改革趋势和学科发展状态。

3.教学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认同。

4.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

5.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和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6.课程责任教授应全面负责课程的建设规划,制定课程教学目标,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组织编写本课程适用的高水平教材。通过课程建设,力争使该课程成为适用面广、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精品课程。

7.负责主讲课程的课件制作和网站建设,提供可供网上学习和浏览的课程视频资料。

(三)评选程序

1.院(系)推荐。课程责任教授实行学校、院(系)两级建设。各院(系)应在本院(系)课程责任教授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本院(系)申报课程责任教授的教师进行评议,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2.学校评审。学校对各院(系)推荐的课程责任教授候选人及团队、课程建设方案及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评价。在此基础上,经过综合评议,决定本年度课程责任教授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

(四)推荐名额

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本年度全校拟选聘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30—40人。各院(系)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每人限报1门课程(课程群)。已被批准为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担任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

二、评选推荐时间

请各院(系)于5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选推荐要求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者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如有附件支撑材料,请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2.院(系)将推荐人选汇总成《201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进行排序,电子文档发送至xms@mail.hust.edu.cn。

各院(系)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联系电话:87542752。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

2.《201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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