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部(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拟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的对象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对象:进站前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截至当年10月31日全职在站时间满三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已出站者出站时间不超过一年)。
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认定对象:进站前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截至当年10月31日全职在站时间满一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已出站者出站时间不超过一年)。
二、任职资格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基本要求和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执行。
(一)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1.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已达到国内同类人员的前列,在本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影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以上纵向项目1项(建规学院、工业设计专业原则上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论文2篇。
(3)积极承担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公共服务工作。
2. 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二)评审程序
1. 副研究员资格评审程序
(1)个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按要求将反映本人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的附件材料报送人事办。
(2)学院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3)学院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4)学院组织学术评议,听取申报人的述职,对申报人进行评议。
(5)学院通过表决方式推荐具备任职资格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6)学院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博管办,经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组进行差额评审。
(7)学校审批并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 助理研究员资格由学院评议认定,认定结果报学校审批,学校统一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二)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原文复印件、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在科研办“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或博管办证明)等;
(三) 附件2《2020年申请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
(四)个人申报所有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请分装档案袋上报,封面要求注明单位、申报人。
(五)以上表格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人事办。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有关资历、工作年限及业务成果等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无故超期滞站超过一年以上者不得参评。中途退站者在我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予认可。
联系人:张 茜
zhangqian2017@hust.edu.cn
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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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