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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活动--“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2017年09月17日 22:25  点击:[]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用微电影这一艺术形式传递文明风尚,展现和谐社会风貌,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加快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特举办“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团委  传媒院团总支

二、  大赛主题

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

三、  参赛对象

山东师范大学全体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四、  参赛要求

1、题材要求:作品主题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围绕“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来展现大学生的风采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思考;作品内容需为原创,格调高尚,思想健康,具有时代精神,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可以从人生旅程中发生的丰富多彩、鲜活多姿的动人故事,如志愿服务、生态环保、尊老助残、爱心传递等,倾诉爱国情怀、记录身边感动、讲述凡人小事,讴歌奋斗人生,塑造道德模范,刻画最美人物等方面来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制作要求:要求画面清晰,播放流畅,不限拍摄设备,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需分别转成MP4(H.264)格式和FLV格式,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改编他人作品,请出具原作者委托书,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所有作品均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3、参赛作品分类及时长要求: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均限10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

4、参赛人员要求: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团队参赛,团队参赛人员每组不超过五名。

5、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558

五、  参赛方式

    1、参赛者需填写大赛《申报表》,剪辑完成的DVD作品光盘1份(一张光盘可以刻录多个作品), 作品按照“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及主创人员名字,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各转为MP4(H.264)格式和FLV格式,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

    2、各学院将作品汇总后,填写“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微电影大赛作品汇总表。

3、长清湖校区参赛者在201558将作品光盘、申报表、汇总表(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交至传媒学院学生会(长清湖校区A412)。千佛山校区参赛者交至1号教学楼1224房间刘阳老师处。

联系人:张慧  联系方式:89610850

六、  评选及评奖办法:

聘请专业教师作为比赛的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选,比赛产生优秀影片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和优秀奖若干。

作品征集工作结束后,部分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山东省微电影大赛,并通过学校LED大屏幕、微信平台等媒介进行展播。

团委    传媒学院团总支

20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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