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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广:仁民、礼民与刑民——先秦儒法两家爱民论之比较


2023年04月25日 17:09  点击:[]

4月25日上午,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李友广教授应邀来到nb88新博唯一官网,于教学三楼3141作题为“仁民、礼民与刑民——先秦儒法两家爱民论之比较”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山东师范大学nb88新博唯一官网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薛泉教授主持,山东师范大学nb88新博唯一官网李伟、刘洪强、王培峰以及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张晓立等教师出席,中国古代文学等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场聆听。

本次讲座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孔孟的“仁民论”。李友广教授认为,从历史语境和基本涵义来讲,孔孟儒家所说的“爱”主要是基于仁爱而言的,具有浓厚的宗法伦理性和远近亲疏的特点,这一特质是法家所批评的。就“仁民”这一论题而言,孔子主要集中于“先富而后教”,在关于如何富的问题上,孟子甚至提出了极为详细的方案。在他们的思想中,民众是被纳入国家治理的结构中统筹考虑的。

第二部分主讲荀子的“礼民论”。李友广教授以庄子观点切入,从荀子对庄子观念的批判申发,指出荀子主张“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的观念。荀子所讲的爱民,往往将爱民与礼义法度、师法教化结合在一起来讲,是基于礼义的爱民。荀子认为孔孟思想存有一定的理想化,强调要用礼法教化来维持修养,因此力求将天下百姓置于礼的框架内进行治理,而不再刻意强调宗法伦理与差等之爱。但荀子的“礼民论”并没有完全排斥孔孟“仁民论”的立场,只是说在战国晚期统一战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后者的实际政治效验非常有限。

第三部分主讲商韩的“刑民论”。李友广教授指出,法家的“刑”与“法”,与孔孟的“仁民论”、荀子的“礼民论”都有所不同,主张轻罪重罚、以刑去刑,并自认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民和利民。这是法家基于对儒家具有远近亲疏特点的政治主张在社会治理中存在消极影响而提出的一种反思和批判,是针对儒家政治主张之不足而提出的一种新型政治主张,也是战国晚期君主权力日趋集中过程中的理论要求与必然结果。随后以孔孟及荀子的人性观为参照,指出韩非子对人性的观念是极为悲观的。继而结合《韩非子》进一步说明法家关注到民的“自利不可化”的特性。总之,“刑民论”更多的是从政治层面关注国家与社会,顺应了君王权力日益集中的政治大趋势。

最后,李友广教授对本次讲座作简短总结,指明在如何对待民众的问题上,孔孟儒家主要呈现为仁民论,荀子主张礼民论,法家则是刑民论,这三种治民理论皆是试图妥善地处理民众与国家的关系问题。李教授最后指出,“依凭什么样的方式与手段,来使人性由趋利避害的自然状态,跃升到自他两利这种相对温和、平衡与和谐的社会态势当中去”,仍然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在师生提问、互动环节,2021级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郭之瑾同学对“富国”与“富民”的概念提出疑问,并就如何统一君王的私欲实现真正的“富国”的问题向李友广教授请教,李教授做了细致地回答。古代文学教研室王培峰老师、李伟老师,教育学部张晓立老师等,也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和李教授做了深入的交流。最后,薛泉教授高度评价了李友广教授的讲座,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主讲人介绍:

李友广,山东莒县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西北大学中国思想史博士后,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兼任中华孔子学会理事,研究方向为先秦儒学、出土简帛与先秦儒道法关系比较研究。目前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文章先后被“Frontiers of Philosophy in China”、《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出版学术专著《先秦儒家人性论的演变——以郭店儒简为考察重点》和《传道与出仕:共同体理论视野下的先秦儒家》。

撰稿:王玉倩

摄影:王晨坤

审核:薛 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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