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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5年11月20日 14:03  点击:[]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研究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教育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语文教学研究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从事高等师范院校语文教育学教学、科研和有关教学研究机构需要的独立担负本专业工作的专门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撰写论文摘要的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以及较强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学分不少于33分,另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各2学分,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具体结构为:

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3学分

第一外国语,1门,必修,3学分

专业外语,1门,必修,2学分

学位基础课程,每门3学分,必修,至少修满6学分

学位专业课程,每门3学分,至少修满9学分

非学位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8学分

跨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23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

(详见教学计划表)

五、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是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学科组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论文开题的具体时间,如果条件成熟,也可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进行。

3.论文工作检查:硕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在撰写过程中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4.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要为硕士研究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开展学科前沿讲座、开设文献阅读课等。要求每名硕士生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至少撰写专业文献综述1篇。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5.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实践活动的形式。实践活动结束,指导教师给予相关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通过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方式来获得该环节的相应学分。

6.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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