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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领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


2015年11月20日 17:11  点击:[]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 2 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三、研究方向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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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具体为:学位基础课程6门,共1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 4门,共 10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 3门,共 6学分 ;实践教学 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 36学分。

六、培养环节

全日制教育硕士入学后,最迟在第二学期末要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写出论文工作计划,并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开题论证后方可撰写学位论文。成立导师组负责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原则上,全日制教育硕士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学位论文必须经过校内、外导师的签字认可后方能申请参加答辩。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培养方式

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负责做好教学实践的指导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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